票务中心 >>
官方网站 • 2017版    3D实景剧院
首页 > 舞台设备 > 移动单点吊机
移动单点吊机
更新:2013/9/17
作者:宁波大剧院
来源:
点击:3351
器材编号 W000009
器材名称 移动单点吊机
器材分类 舞台设备
器材品牌
器材型号 450KG
器材数量 15台
器材照片 无照片
租赁价格 100

    联系方式

  • 联系电话:0574-87661335
  • 联系人:叶主任

    租场特别说明

  • 基本配备灯具,皆可提供色片夹配件。
  • 台口以外(含灯光渡桥)灯具及调光台、电脑灯控制台和音响器材(话筒除外)均为固定使用,若需流动则需支付租金。
  • 基本配备器材若遇损坏,照价赔偿;另使用方每场演出均需支付灯泡折旧费500元整。
  • 租场时使用方尚需按以下公式支付电费:所有灯具额定功率总和*30%*2小时*(演出场次+1)(元) 。
  • 租用其他器材,所需相关电缆线及配件不另收费,但不包括烟油、泡泡油、雪花油、录音带等耗材及加长灯光电缆。演出结束之后租用器材由演出方与本剧院工作人员配合清点回库,若遇损坏,照价赔偿。
  • 租用LED字幕机,其文字电脑录入工作需由使用方完成。
  • 器材租用时(含部分基本配备器材)若需提供安装调试及操作服务则需另行付费。

    商业演出特别说明

  • 本配备灯具,皆可提供色片夹配件。
  • 台口以外(含灯光渡桥)灯具及调光台、电脑灯控制台和音响器材(话筒除外)均为固定使用,若需流动则需支付租金。
  • 基本配备器材若遇损坏,照价赔偿;另使用方每场演出均需支付灯泡折旧费500元整。
  • 租用其他器材,所需相关电缆线及配件不另收费,但不包括烟油、泡泡油、雪花油、录音带等耗材及加长灯光电缆。演出结束之后租用器材由演出方与本剧院工作人员配合清点回库,若遇损坏,照价赔偿。
  • 租用LED字幕机,其文字电脑录入工作需由使用方完成。
  • 器材租用时若需提供安装调试及操作服务则需另行付费。
 
浙公网安备33020502000268号 浙ICP备11005474号-1 技术支持:wwww.fatsoft.net
| 管理 / 管理登录